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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《杭州十佳快乐农庄》后期评选活动规则的通知

字体大小:   录入者:我要飞 阅读:490 发布时间:2008-09-10
各区、县(市)农办,各参展参评农庄:
        自“杭州十佳快乐农庄”展示评选活动开展以来,得到了各地、各单位的大力协助和配合,各方面工作正在按照市农办〔2008〕104号、杭文广集团〔2008〕68号联合文件精神有条不紊的进行中。为确保后期展示评选活动的顺利推进,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和评选规则通知如下:
一、进展情况:
       1、 自9月6日起,入围“十五强”参展参评农庄的专题片在杭州电视台综合频道(HTV1)每天的黄金时间晚上7:50分播出,长度是4分15秒;每晚播放一个农庄,一直将延续到9月21日结束。
       2、 自9月6日起,在杭州电视台综合频道(HTV1)和七县(市)电视台滚动播出“杭州十佳快乐农庄”评选活动的总宣传片(40秒)和15强打包投票篇(1分钟)。
       3、 自评选活动新闻发布会之后,在中国乡村休闲门户网站(www.cnclp.com)中开辟了专门网页(www.cnclp.com/klnz)。预计在9月10日起将陆续开放“十五强”参展参评农庄专题片的视频窗口。
       4、 自9月15日起增加宣传力度,在杭州电视台生活频道(HTV3)的较好时间段再新增播出专题宣传片一个。
       5、 自9月6日起,开始第二轮声讯投票(拨打96008111)和网络投票(登陆www.cnclp.com/klnz)。
       6、 在原有的观众声讯投票大奖(价值10000元的境外游两个)的基础上,新增30个声讯投票观众参与奖,以增加观众参与的兴趣。
二、评选规则:
       1、 “15进10”以声讯投票为主,前7位的直接进10;其它3个入围10强的名额,结合第二轮声讯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结果,经主办方和承办方共同评议而产生。
       2、 晋级10强的即为“杭州十佳快乐农庄”。 同时对前4名设金奖一名,奖励金额15000元;银奖一名,奖励金额为8000元;铜奖二名,奖励金额各为5000元。
       3、 “10进4”,在颁奖晚会中通过专题片展播、主持人拉票和现场公布声讯投票结果为准,声讯得票第一的为金奖,声讯得票第二的为银奖,声讯得票第三、四的得铜奖。
三、特别说明:
        所有参展参评农庄要理智对待投票,量力而行,不必一味追高票数。我们的目的是想通过本次评选活动提高各农庄的知名度和美誉度,扩大影响力,传播农庄的品牌文化,加强对农庄的品质认可、服务认可和口碑传播,希望更多的观众来参与投票,调动观众参与的积极性。
来源:杭州市农办